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8号),设立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宁波市版权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1.增加统筹协调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职责。
2.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3.增加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和对影视动漫及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监管的职责。
4.增加对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听、网络动漫、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经营活动和网络版权监管的职责。
5.增加对文物认定管理的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文化政策法规研究和文化法制建设的职责。
2.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和文物科技、社会文物管理的职责。
3.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4.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职责。
5.加强对新闻出版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的职责。
6.加强网络和数字出版监管的职责。
7.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