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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我市对贵州省的对口帮扶,对三峡库区、西藏自治区相关县和本市以外省内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以及对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对口支援和帮扶项目资金,掌握、检查使用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帮助指导我市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市外大型经贸活动和展会。

  (八)负责外地驻甬办事机构、外地在甬有关联谊组织及其他非营利性办事机构的联系、服务和协调;指导、协调我市在外联谊组织建设工作。

  (九)承担市对口支援工作办公室和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市对口支援工作办公室)设7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办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安全、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事项和建议(提案)的督查督办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市国内经济合作(对口支援)工作的综合考评。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办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建、群团组织、教育培训、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出国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办机关有关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外地驻甬机构党的建设等工作。

  (三)区域合作处

  负责拟订我市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省内“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浙东经济合作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协调会、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等区域组织的合作和市域合作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市有关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负责做好市领导赴外省、市经济合作出访的组织、联络、服务工作和外省、市经济合作团(组)来访项目洽谈工作;承担市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对外拓展处

  负责拟订我市拓展国内市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帮助指导本市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牵头组织本市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市外大型经贸活动和展会;参与全国浙商营销网络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在国内重点城市设立营销中心、重点经销户等;负责我市与国内友好城市的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市拓展国内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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