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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互助县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县现有居住建筑存量约128.2万平方米,其中民用建筑总量105万平方米(住宅建筑78万平方米,公共建筑27万平方米)。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约6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5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9万平方米)。2011年,上级分配下达我县的改造任务为18万平方米。根据我县具体情况,2011年计划完成县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5个单位55栋居住建筑18.9218万平方米的改造工程(详见附表)。
  四、改造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改造范围:重点为全县范围内3层以上继续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非节能建筑;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的民用建筑;按《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判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居住建筑。
  (二)改造内容: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是对建筑外门窗、屋面、外墙进行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包括安装热计量表、温控阀,实现分楼(户)计量、分室控温的目标。以上两项改造内容可以在一个项目上综合实施,也可选择一至两项进行单项改造。
  (三)改造方式
  1、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外窗改造,统一更换为保温节能铝塑窗户;屋面保温改造,根据既有居住建筑屋面防水的情况选择直接做倒置式保温屋面或翻修防水层后做倒置保温屋面,倒置式屋面的保温材料必须是低吸水率和长期浸水不腐烂的材料。将平屋面改为坡屋面且该空间不使用时,应在原有建筑屋面上增设保温层;外墙改造,建筑为砖混结构,外墙为370mm厚砖墙的住宅。进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的建筑,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热工计算结果,采用外墙外保温做法,在墙体外侧粘贴或干挂厚度使外墙满足导则及标准规定指标要求的保温材料。
  2、供热计量系统。分户热计量改造。对已按分户双管系统设计、建设的小区,采取在小区供热管网和单元回水系统加装热平衡阀、温度调节阀及热计量装置。对单管顺流系统非节能建筑(既有建筑)的小区,采取单元(楼栋)热计量,用户实行热分配方法改造,在小区供热管网和单元回水系统加装热平衡阀。
  五、资金筹措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投入较大,应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主,采取多种筹资方式,逐步建立由政府、产权单位和居民、社会力量参与的投资机制。2011年全县确定了58栋居住建筑18.9218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总投资4258.3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资金1040.50万元(55元/平方米),申请省级补助资金1040.50万元(55元/平方米),单位和居民自筹资金870.96万元,县政府财政设立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1306.43万元,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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