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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互助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旅游、林业、水利、文化、电力等部门或单位,应当分别成立专业指挥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武警中队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分别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职责参加县各专业指挥部,其负责同志为专业指挥部成员。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按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事故发生地乡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及分工
  (一)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根据事故发展状况,组织、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进行调整。
  4、根据事故发生状态,指挥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抚恤等善后工作,必要时协调当地武警参加抢救事故受伤害人员和进行工程抢险,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县委和地区行署。
  5、在本辖区紧急调用抢险救援所需要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及场地和相关设施等,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必要时给予补偿。
  6、办理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传达总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并监督执行。
  2、及时与专业指挥部和事故单位保持联系,掌握事故现场救援情况,适时向总指挥部报告。
  3、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4、承办总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相关专业组的救援工作。
  3、事故对周边造成威胁时,组织协调人财物的疏散工作。
  4、检查和掌握事故现场的救援状况,适时与总指挥部联系。
  5、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6、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专业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1、负责召集各专业组和抢险救援部门及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会议,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参加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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