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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对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对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外专[2011]83号)


各市外国专家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外专办发[2007]23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对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外专发[2011]100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的管理,建立完整准确的外国专家聘用单位信息库,了解和掌握聘请单位,特别是聘请外国专家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在外国专家管理方面的情况,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指导、管理服务和业务人员培训,我省将于今年8月1日起开展对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的登记管理。现将《江苏省关于对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臧颖 张军
  电话:025-83236024
  邮箱:jswzj83236024@163.com
  附件:1.江苏省关于对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
  2.登记操作程序(略)
  3.聘请单位登记表(略)
  4.注册登记单位汇总表(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江苏省关于对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
进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及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外专办发[2007]238号)、《关于印发<关于对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外专发[2011]100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国经济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对我省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的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一、目的
  了解、掌握、核实我省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的基本情况,健全聘请单位的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工作体系,对聘请单位及时提供政策指导和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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