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积极推进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立生态文明评价体系。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行环境评价制度和环境准入制度。(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6.积极深化农电体制改革,理顺农电管理关系,优化电网资源。(责任单位:县电业局、县国资办)
(二)着力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7.大力培育地方金融产业,培育发展典当公司、担保抵押贷款、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推进中国银行和村镇银行在景宁增设网点,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继续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努力满足农村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研究制定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责任单位:县人行 )
8.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探索工业用地分阶段出让和出让金分批缴费制度,建立健全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机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积极探索农户宅基地置换和流转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征用和置换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民族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局、县农办)
9.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进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建立按污染程度分档分类计费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着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10.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改革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研究实施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完成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深化教育集团化改革,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11.加快文化事业体制改革,年内基本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制任务,提高文化事业发展活力,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打造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文广新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资办)
12.全面完成三年医改目标任务。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深化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深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工资改革制度。深化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