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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06年全市城镇化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的通知


  七、进一步深化改革

  1、加快户籍管理改革步伐。制定按实际居住地登记入户的户籍管理具体操作办法,逐步废除户口二元制管理模式,实现全市城乡统一户籍管理,保证就业人员自由流动。

  市公安局负责。

  2、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继续清理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取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时的户籍或地域限制,实行身份证管理。城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外来从业人员开放。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共享。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就业和创业培训,加强对外来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劳务输出网络,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引导成建制的劳务输出。

  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监察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外来从业人员和“城中村”及近郊转户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开辟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渠道,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原用工单位或雇主没有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的外来就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逐步扩大外来从业人员和“城中村”及近郊转户居民失业保险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

  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4、积极发展城镇基础教育。在城镇规划建设中,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与城镇规模扩大同步。财政设立专项经费补助城镇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持社会组织、个人依法自筹资金独立办学;使外来从业人员子女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禁止收取一切额外费用。

  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5、改进城镇医疗卫生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机构建设和经营。积极发展社区医疗网点,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降低医疗成本,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6、深化国有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通过收购、兼并、入股等方式,参与建筑企业改制,加快国有资本退出步伐,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竞争力。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全面完成三年清欠目标。积极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建立健全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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