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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
(陕建发[2011]159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厅政策法规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陕西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第六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规划的要求,在巩固“五五”普法成效的基础上,抓住重点难点问题,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增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民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推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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