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乌劳〔2011〕98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1〕29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8月10日。
二、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积极动员组织所属人员编写,务必要将我市特色教学研究成果体现出来。
(二)各区(县)负责将所属职业培训机构的参评材料统一收齐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市属技工学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直接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