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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及“十一五”全市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及“十一五”全市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沧政字〔201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节能减排目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壮士断腕的勇气,背水一战的决心,全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超额完成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201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5.68%,超省政府下达目标0.0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05%,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0.05个百分点。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较2005年分别实现减排18.2%和12.93%,分别完成“十一五”总任务的101.1%和110.5%。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沧政字〔2009〕125号)和《沧州市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了考核组,对全市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节能目标考核结果

  沧县、肃宁县、青县、河间市、黄骅市、献县、东光县、盐山县、任丘市、泊头市为超额完成等级;运河区、吴桥县、新华区、开发区、南皮县、孟村县、海兴县、渤海新区为完成等级。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为超额完成等级,河北三井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等39家企业为完成等级,河北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基本完成等级。

  二、减排目标考核结果

  肃宁县、沧县、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泊头市、东光县、吴桥县、青县、南皮县、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县、献县和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列入考核范围的县(市、区)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为先进等级,沧州运西明珠造纸厂等45家企业为完成等级。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能耗污染总量控制与标准限额约束,更加注重结构节能减排与工程项目支撑,更加注重市场机制推动与依法监管保障,严防能耗及污染物排放大幅反弹,制定新举措、创出新业绩,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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