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沧州市“十佳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情况的通报
(沧政办字〔201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市政府办公室今年上半年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十佳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沧政办字[2011]22号)。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和自评,并向市法制办选送了154份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全市“十佳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精干力量,对案卷进行了认真地审核筛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我市“十佳行政执法案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案卷报送和评查的情况来看,各行政执法部门都比较重视政府法制工作,依法行政意识和观念有了较大提高。各部门报送的154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基本符合《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以及《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的要求,主要表现为:主体资格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质量整体上有了较大提高。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行政执法案卷总体质量较过去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履行告知义务有瑕疵;二是有的案卷中没有注明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号码,调查询问笔录中没有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的相关记载;三是有的处罚决定书中对违法事实表述不清或表述过于简单;四是有的案卷对当事人的申辩、陈述内容记载不完整,不能反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各执法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系统内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评查、检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