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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及时组织启动。为强力推进活动开展,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措施和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各市、县国土资源局细化的实施方案请于2011年8月5日前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3.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的作用,采取动态报道、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推进情况、建设成果、工作经验及开展窗口政务服务水平大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

  4.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群众测评、公布服务监督信箱、聘请服务监督员等方式,强化经常性监督,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厅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部分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各市国土资源局也要对所辖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成效。

  各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政务服务水平大提升行动情况请于2011年12月5日前报厅加强政风行风“五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矛盾大排查、大接访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厅党组关于组织开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 工作总体部署,决定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组织开展矛盾大排查、大接访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的理念,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畅通信访渠道,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完成及去年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包案、大化解”活动的基础上,对历史积案、今年上半年涉及全区国土资源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对排查出来的案件、领导干部接访的案件,要责任到人,包案到领导,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标,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三级终结”制度,对排查出来的案件、领导干部接访的案件,办结率要达到80%以上。

  (二)建立健全信访矛盾排查、问题解决的制度措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矛盾排查、问题解决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化。

  (三)集中解决一批征地拆迁方面的疑难信访问题,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迁拆户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四、时间

  从7月20日始至9月30日止。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

  1.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从不同信访来源着手,对本部门今年上半年所办理的来信、来访、电话访(举报)、网络访(举报)及上级领导、上级单位交办的信访事项逐一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疏漏。对本级部门已办结、未办结和重信重访、突出问题的案件,要按照“违法用地、征地矛盾、土地权属纠纷、矿业管理和其他”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2.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开门”大接访统一在8月2日至8月31日进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制定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计划,期间每周组织1至2次接访,领导干部要采取轮流挂牌、现场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直接听取群众诉求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班子成员原则上必须参加1至2次接访,特别是一些“老大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接访。开门大接访活动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会同本地区信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参加接访的人员要认真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并建立工作台帐。

  (二)集中化解阶段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每个未办结的信访案件及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受理的案件,要按照“五个一”(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三)总结阶段

  各级国土资源局认真总结本地区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情况,市级国土资源局于10月8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情况(含各统计表格)汇总报厅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领导包案

  化解信访案件的责任要以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重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本部门排查出来的未办结信访案件及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办理的案件,各责任国土资源局要全部落实领导包案,严格实行“五个一”和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严格实行“五包”(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工作机制。对特别重大复杂的信访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处理,直接推动,彻底化解。

  (二)严格依法办事

  严格对照《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的要求,对在本级部门已办结、还在重信重访的案件进行核查,是否已依法依规履行了“告知”的职责,如未履行“告知”的,应完善“告知”的程序。如是提出了新的证据、理由重信重访的,要重新受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重点解决“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特殊疑难信访案件时,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配合当地政府申请解决特殊疑难信访积案问题专项资金,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坚持解决信访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工作相结合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积案人员,要采取组织帮扶小组等办法,进行重点救助与帮扶;对经过工作息诉罢访的,要定期回访,以巩固工作成果;对因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偏差的人员,要通过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等方式,向他们讲清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其打消不切合实际的想法;对诉求无理、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必要时进行训诫,避免形成上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对违法的上访人员要依法妥善处理。

  (五)依法按程序做好信访事项终结工作

  针对信访事项“终而不结”的情况,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规定的“三级终结”程序,依法按政策认真及时地进行处理、复查、复核,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规范、档案完备,使经过“三级终结”的信访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全部到位,并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参与。要把此次活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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