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收缴工作的通知


  3、各乡镇在收缴参合资金的同时,认真核对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中本乡镇在网人数,将未缴纳参合资金人数于12月底全部从网上删除,做到上解参合资金与在网参合资金人数一致。筹资工作结束以后,一律不再办理补交参合手续,坚决杜绝提前不参合,有病补参合现象的发生。

  4、各乡镇参合人口数以统计局2010年底统计年报数为准(2011年出生、婚入人员由各乡镇一并收缴)。

  5、及时部署,宣传到位。各乡镇要层层召开新农合筹资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收缴参合资金的任务和要求,落实具体措施,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村、组直至个人身上,确保按时按任务完成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同时,要深入村组大力宣传,向农民宣传讲解新农合政策,把政策交给群众,消除疑虑,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新农合,支持拥护新农合,要坚决执行整户参保的原则,克服保大不保小、保弱不保强的现象。

  6、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财政部门要做好缴费专用收据的准备工作,对参合家庭要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统一票据。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开据参合缴费票据,票据填写要真实准确,不得出现票据填写的内容与参合人员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民政、扶贫、计生、残联、妇联等部门要积极联系各乡镇核准救助对象,争取资金优先解决各自救助对象的参合问题,努力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参合资金收缴难的问题。卫生、财政、发改、民政、审计等部门,要从完善财政补助办法、建立风险基金、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审计监督等方面,共同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努力推动我县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金收支情况和报销公示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诈骗套报等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基金安全。

  7、加强调度,督促检查。为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全县新农合参合目标任务,县上将成立新农合工作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农民参合、资金收缴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对组织不力、工作怠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实行5天调度制,参合期间,对各乡镇参合进度每5天调度通报一次,以此推进各乡镇参合工作平衡发展,整体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农民参合,切实解决好广大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七、资金上解
  筹资工作截止2011年11月30日,由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合管办统一协调负责。各乡镇要在12月5日前将资金全额汇缴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户名:张家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基金专户;开户行:县农业银行;专户账号:27-073001040006421)。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