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收缴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1〕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我县共报销参合农民98.94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12796.36万元,其中报销住院参合农民9.18万人(次),报销住院费用10773.21万元。新农合的实施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扩大群众受益面和受益水平,2010年6月份以来,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原来的住院大病统筹变为住院大病统筹和门诊统筹两部分,农民群众的受益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今后两年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为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政府的决定以及甘卫农(2011)290号等文件要求, 2012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200元,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人均50元。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资金收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对象
县内所有常住农业人口。
二、筹资标准
2012年度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筹资。
三、筹资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筹资目标
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农民参合率为100%。
五、参合期限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六、筹资前期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新农合筹资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实行分组包干责任制,建立乡镇领导包片,蹲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层层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农民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收缴新农合资金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互相配合,确保新农合资金收缴任务全面完成。
2、各乡镇要进一步核实参合登记底表,所有参合人员的姓名一律要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尽快清理参合人员底数,特别是核准迁入、出生人口数,并做好新增参合人员的增录和医疗证的发放工作,乡镇合管办要加快参合人员的注册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保证我县参合群众门诊统筹报销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