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大型客车、货车以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率达到100%,监销率达到100%。
33、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注销率达到100%。
34、及时将车辆、驾驶人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35、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
36、建立道路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职责明确。
37、建立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8、建立道路安全隐患台账。
39、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如实统计、归档汇总,并及时上报。
40、分析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并形成分析报告。
41、定期发布交通事故分析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2、辖区内半年发生2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取消当年平安畅通县区等级评价资格,已获得命名等级的,予以降级。
43、依法查处6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负主要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
四、交通部门
1、制定城乡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计划。
2、制定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发展政策。
3、落实发展计划和政策,乡镇客运班线通行率达到100%,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行率达到60%以上。
4、严格营运驾驶人管理制度。
5、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计划,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台账,组织制作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6、落实必要的交通安全宣传专项经费。
7、按规定受理、审核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
9、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的检验率达到100%。
9、督促辖区内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教学大纲,在驾驶人培训内容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助常识等内容。
10、建立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制度。
11、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定期检验率100%,并保持车辆完好的技术状况。
12、运输企业营运车辆按规定安装并有效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
13、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等装备,制定年度计划。
14、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违法客运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视情节严重情况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15、客运企业制定并落实夜间通行管理规定。客运企业无客运班线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16、按规定受理、审核运输企业市场准入申请,严格运输企业准入资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