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宣传。
一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制定计划,确定专人落实工作职责,全面开展“五进”和“四个文明交通”(文明开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文明骑车)宣传活动。
二是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部门要将《
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三是扩大宣传覆盖面。新闻单位采取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通讯部门采取发布短信等形式,加大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力度。
四是建立基层宣传网络。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并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
五是把宣传与执法结合起来。交警大队要在办证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和事故处理窗口,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交警执勤标准岗(点)展出宣传挂图。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每一季度要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街道)及社区、单位、学校等。
(五)严格道路管理。
1、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违法率逐年下降。
2、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1)、交警大队要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管理,强化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会同建设等有关部门统一对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清理非交通占道。(2)、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快速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3、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查禁客运班车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运营。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公安部门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县乡道路里程长、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建立交警中队,在边远地区委托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要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加强对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研究,通过政策优惠等多种方式,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