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下降”,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少发生或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年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关岭自治县实施“平安畅通县区”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叔殿(县公安局政委)
伍佐东(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李祥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文建(县建设局副局长)
杨化忠(县交通局副局长)
鲁尚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发友(县农机中心主任)
蒋 进(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杨 浩(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鲁尚昆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建设局等单位抽调。
四、工作重点及步骤
(一)工作重点
1、制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和目标,以强化摩托车、低速汽车管理为主,加强城乡道路交通管理,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2、重点加强“平安畅通县区”各项建设工作,改善主要进出城道路、公路干线和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使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设施得到有效维护,安全基础设施全面完善。
3、2010年上半年,按照国家、省等有关部门关于《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在自查的基础上,由接受市一级的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报省政府复评。
(二)实施措施及步骤。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并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加强扶持农村客运,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
(三)落实责任。
一是要落实定期报告制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30日内上报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