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及实施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固政发〔2011〕111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成立运行以来,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管理不到位、职责不明确、机制不健全、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和制约着行政服务中心职能的有效发挥和网上审批的有效开展。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和网上审批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09〕16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服务审批及区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0〕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做好网上审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意识,转变观念,提高对网上审批工作重要性认识
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建立网络化政府管理新模式的主要趋势,也是政府从严治政、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要求。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应运,能有效减少行政工作中的随意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能有效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时效,促使行政审批由内部进行向公开操作转变;能有效促使行政监察由事后监察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转变,对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应用。
二、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全面做好审批服务事项
目前,我市共清理出有行政审批事项的28个部门(单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93项,非行政审批12项(以下统称审批服务事项)。凡已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的,由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申请,法制办会同监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不进入,其他审批服务事项要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新设定或调整的审批服务事项,由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所涉收费事项,必须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收费,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专户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搭车”收费。对未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同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样审核程序,按现行的渠道办理,待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确定后,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各部门(单位)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授予一般事项的审核、审批权,特殊事项的督办权,联办事项的协调权,减少不必要的层层签批。严禁部门(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两头审批,双轨运行。各部门(单位)要不断梳理与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把能减的环节减下来,能降的门槛降下来,能压缩的时限压缩下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三、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