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宁夏国土资源厅第一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宁国土资发〔2011〕369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适应我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对科技人才的需求,培养造就一批能够担负科技攻关重任的中青年科技带头人,促进国土资源科技人才的成长,根据《宁夏国土资源厅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宁国土资发〔2011〕199号),厅将组织开展第一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以业绩为核心、品德、知识和能力综合评价的原则;坚持从国土资源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中优先选拔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
在厅直属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科技人员。考虑我厅科技队伍现状,年龄控制在45岁以下。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单位推荐;
(三)厅主管部门考察;
(四)专家评议;
(五)审查批准;
(六)公示;
(七)颁发证书。
四、申报要求
(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国土资源厅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宁国土资发〔2011〕199号),热情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积极参加宁夏国土资源厅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选拔。
(二)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宁夏国土资源厅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宁国土资发〔2011〕199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初审,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推荐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必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宁夏国土资源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登记表》。
(二)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三)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获奖(限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五)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审查推荐人选全部推荐材料真实性的情况,推荐人选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在区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