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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措施。根据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户和低保户,做好项目需求调查,合理确定扶持项目、扶持方式,整合部门资源和各项惠农政策项目进行支持。对识别出的贫困对象,要按实际情况落实扶助措施,对低保对象要做到应保尽保。
  6.全面验收,做好总结。“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完成后,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将对乡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情况认真进行验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县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7月)。各乡镇要做好宣传发动等准备工作。由于此项工作从省、市到县各级财政都没有安排专项经费,各级工作经费由各级自己承担,因此各乡镇和行政村要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以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9月10日)。主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全面组织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村干部及会计要进行入户登记,并填写好入户调查表,建立健全贫困户档案,同时要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10月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和验收工作,县领导小组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将“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作为2011年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议事日程,要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督促检查。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在人员、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扎扎实实做好衔接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要切实加强对衔接工作的督导,经常深入乡镇、行政村进行调查研究,特别是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规范运行。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顺利进行,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
  (四)加强动态管理和定期检查。在巩固、完善现行农村低保审核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定期审核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对于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致富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于超过扶持标准的扶贫开发对象,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要停止相关扶贫开发政策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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