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09〕60号)和国务院扶贫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总结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脱贫,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准确识别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形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不同的对象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低保救助和开发扶持措施;建立起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使农村贫困群众真正享受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实惠。
(三)基本要求。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动态管理;坚持建档立卡与动态监测相结合;坚持指标识别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要实事求是的、便于操作的确定对贫困户的识别归类,建立切实可行的识别机制,做到简便实用。实施中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