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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
(京政农发〔2011〕13号)


郊区各区县农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农经发〔2011〕6号)和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农经发〔2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纠正和查处以各种名目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行为,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取消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建立和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二、清理内容

  重点对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发票或收据日期为准)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主要内容包括:

  1.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或配套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要求村级组织配套或摊派给村组织承担;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等;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报销相关费用,或以各种形式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会费、治安费等;

  4.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

  5.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由各区县农委、纠风办共同组织协调,由各区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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