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规范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价〔2011〕159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各县(市、区)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目前,全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正大力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为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在形式多样、加快发展的同时确保运作规范,我局制定了《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规范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规范管理。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规范管理指引(试行)
一、建设平价商店的意义和原则
(一)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重要意义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销售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商店,是平抑物价、维护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载体,是一项重大惠民惠企工程。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受能源、资源、农业生产资料以及人工等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将成为一种常态,稳定农副产品价格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主要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社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有利于保持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利于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有利于规范农副产品流通秩序,降低经营成本;有利于加快供销社系统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内部科学管理。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通过合理规划布局、提供政策支持、加强价格引导和服务,扶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
2.坚持产销对接。通过扶持大棚建设、冷库建设,加强生产基地与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生产和流通成本。以合同等有效方式明确政府、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规范运营、规范管理。
3.坚持企业运作。主要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同时鼓励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粮食零售网点、军粮供应站、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建设,给予同等扶持政策。
4.坚持惠民利企。通过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促使企业积极履行稳价惠民的社会责任,同时支持此类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