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京工商〔2011〕9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部署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加快建设世界城市的关键时期。“十二五”期间,首都经济社会中各种积极变化和不利影响将同时显现,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这些都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依据《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本规划是市级一般专项规划,对于“十二五”时期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总结与回顾。
“十一五”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积极推进“十一五”市场监管规划提出的监管目标和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首都市场秩序、创造良好消费环境,以及奥运会和国庆六十周年市场秩序保障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1.具有首都特色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新“三定”方案的实施,政府有关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更加明确,分工更加科学,部门协作和联动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积极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对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管;不断完善以经济户口为基础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精细化管理;以风险点控制为核心的风险管理进一步强化,将监管重点从事后向事前转变,初步形成了市场监管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
2.服务型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十一五”期间,搭建了以三级服务平台为基础,以网上登记为支撑的市场主体准入服务平台。深入贯彻落实新《
公司法》,实现了新旧登记制度的平稳过渡。通过网上登记系统的全面应用,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和公众。全市三级公众服务平台初步实现从政策咨询、服务预约、社会评价到远程办理的全程信息化服务,登记平台的总体社会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截至2010年底,本市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46万户。“十一五”期间,充分利用信息资源服务社会,形成了投资、交易、消费指南、市场专项预警、市场秩序评估等一系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信息服务产品。定期发布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参考。建立了社区工作站、网上工作站、以及边远山区的流动工作站,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社会服务网络,构建了便捷的政府管理部门与公众交流的渠道,仅网上工作站累计访问量就达118万人次。“十一五”期间,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提出了行政指导的管理理念,并积极付诸实践。相关部门充分利用行政指导灵活性与亲和性的优势,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在提示事项办理、消除违法隐患、纠正轻微违法、引导科学消费、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3.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制约机制开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