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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连云港市开发园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水平

10

注册外资实际到帐额

以年度计划为基数,完成计划得基本分,每项指标每超10%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基本分值的50%,未完成计划每下降10%减1分,减分最低不超过基本分值的40%。

18

2

自营出口额

3

客方到位资金

3

现代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

注册外资实际到帐额占比达10%的得1分,每超5%加1分,最高不超过原分值的50%。

4

集约
  程度

2

单位面积业务总收入

以2010年实绩为基数,持平得基本分值的80%,每项指标每超5%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基本分值的50%。

10

2

单位面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2

单位面积累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

2

项目用地开发率

2

单位项目面积项目投资额

5

集聚
  效应

3

主导产业

主导产业的项目数、产值、税收中有一项占所在园区比重30%以上的得3分。

16

8

重大项目

每投产或开工总投资一个2亿元以上项目或2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的得1分,达到8个项目得满基本分,每超一个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基本分值。

5

战略新兴产业

由市发展改革委打分。

6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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