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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港市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港市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发展我市家庭服务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49号)要求,建立连云港市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我市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我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的具体措施,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家庭服务业年度和阶段性发展计划,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并向各县区、各部门通报情况。

  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主要汇报发展家庭服务业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安排的建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主要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其它重要工作事项。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研究拟定推动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以及相关工作计划,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四)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存在分歧意见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

  各县区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连云港市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 连云港市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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