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新宾满族自治县文物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市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新宾满族自治县文物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新宾满族自治县文物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独立设置的批复》(抚编办发〔2010〕48号)精神,设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简称“县文化广电体育局”),挂新宾满族自治县文物局牌子,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文化局的职责划入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三)将原县广播电视局承担的广播电视领域行政管理的相关职责划入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四)将全县体育工作的职责划入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五)加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体育领域综合管理,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体育市场统一执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建设与发展。
(二)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群众文化事业,指导全县城乡群众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三)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县图书馆的建设和图书收藏、地方文献征集、阅览工作,积极协调和加强基层图书馆的建设。
(四)拟订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依据文化市场管理法规,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促进全县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负责对全县印刷业及图书、期刊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查处取缔非法出版、印刷、发行活动;负责对全县音像制品出租、零售进行审核、审批。综合协调“扫黄打非”工作。
(六)负责全县的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破坏遗址、盗窃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