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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人口委〔2011〕35号)


  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是人口计生领域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实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市“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人口计生工作体制和手段方法,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低生育水平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三年内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和任务,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社会对人口计生部门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实现。

  (一)2011年,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确立本市推进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自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年内,将诚信计生列入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和“万村(居)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宣传引导,形成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良好工作氛围。

  (二)2012年,要进一步将诚信理念全面贯穿于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中,在完善人口政策、坚持依法行政、创新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机制、提升优质服务质量等方面不断凸现诚信计生形象,逐步形成和完善有利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新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主题活动,加快推进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进程。

  (三)2013年,本市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实现全覆盖。全面总结推进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成效,继续完善和优化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诚信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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