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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表彰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推进实施品牌带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表彰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推进实施品牌带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闽工商人〔2010〕30号)


各市、县、区工商局,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和工商总局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要求,创新举措,有效运作,着力品牌培育与保护,积极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2010年1月12日省工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福州市工商局等63个单位、吴汉英等80名个人进行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工商系统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实施品牌战略的要求,切实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新贡献。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推进实施品牌带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推进实施品牌带动工作先进单位

  福州市

  福州市工商局

  福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

  福清市工商局

  鼓楼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科

  仓山区工商局城门工商所

  晋安区工商局鼓山工商所

  连江县工商局凤城工商所

  马尾区工商局快安工商所

  厦门市

  厦门市工商局

  厦门市工商局商标监管处

  同安区工商局

  思明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科

  翔安区工商局法制科

  思明区工商局嘉莲工商所

  湖里区工商局江头工商所

  同安区工商局城西工商所

  海沧区工商局新阳工商所

  漳州市

  南靖县工商局

  芗城区工商局市场合同监管股

  华安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股

  龙文区工商局蓝田工商所

  南靖县工商局山城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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