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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转发市绿化市容局工会等单位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上海绿化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绿化市容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
  1、绿化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主任: 傅徽楠(兼)
  副主任:宋丽娜、何国庆、蒋礼祥、陈立民、张 睿
  朱忠达、朱根龙
  2、环卫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主任: 吴仁勇
  副主任:宋丽娜(兼)、徐爱珍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做到注重宣传发动的广泛性、组织岗位练兵的全员性、推荐竞赛选手的竞争性。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抓手,作为职工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作为培养先进典型的重要平台,作为行业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附:1、上海市绿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2、上海市市容环卫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上海市绿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项目
  (一)专项能力(培训、练兵、比武)
  1、园林植物识别
  2、园林植物病虫害识别与防治
  3、花坛布置
  4、花灌木修剪
  (二)职业工种(晋级)
  1、绿化工(高级/三级)
  2、绿化工(中级/四级)
  二、参赛对象
  (一)专项能力(培训、练兵、比武)参赛条件
  绿化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植物识别(除市局直属单位职工)、植物病虫害识别与防治、花坛布置和花灌木修剪的专项能力竞赛。
  (二)职业工种(晋级)参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绿化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绿化工》职业资格竞赛:
  1、符合《2011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
  2、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年限规定以外,符合《2011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的其他相关规定;
  3、参加《绿化工》三级或四级竞赛,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低于竞赛等级两个级别(无持证年限要求),专业工龄满5年,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较高,并符合《2011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的其他相关规定,须经所在单位推荐;
  4、绿化类高等学校毕业学年的相关专业学生,可直接申报参加《绿化工》(高级/三级)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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