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绿化市容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
1、绿化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主任: 傅徽楠(兼)
副主任:宋丽娜、何国庆、蒋礼祥、陈立民、张 睿
朱忠达、朱根龙
2、环卫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主任: 吴仁勇
副主任:宋丽娜(兼)、徐爱珍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做到注重宣传发动的广泛性、组织岗位练兵的全员性、推荐竞赛选手的竞争性。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抓手,作为职工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作为培养先进典型的重要平台,作为行业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附:1、上海市绿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2、上海市市容环卫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上海市绿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项目
(一)专项能力(培训、练兵、比武)
1、园林植物识别
2、园林植物病虫害识别与防治
3、花坛布置
4、花灌木修剪
(二)职业工种(晋级)
1、绿化工(高级/三级)
2、绿化工(中级/四级)
二、参赛对象
(一)专项能力(培训、练兵、比武)参赛条件
绿化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植物识别(除市局直属单位职工)、植物病虫害识别与防治、花坛布置和花灌木修剪的专项能力竞赛。
(二)职业工种(晋级)参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绿化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绿化工》职业资格竞赛:
1、符合《2011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
2、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年限规定以外,符合《2011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的其他相关规定;
3、参加《绿化工》三级或四级竞赛,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低于竞赛等级两个级别(无持证年限要求),专业工龄满5年,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较高,并符合《2011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的其他相关规定,须经所在单位推荐;
4、绿化类高等学校毕业学年的相关专业学生,可直接申报参加《绿化工》(高级/三级)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