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宜政办发〔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稳定市场物价工作,今年以来采取了加大投入、发展生产、改善流通、加强监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平抑市场物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过快,尤其是猪肉、蔬菜等价格的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工作。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充实和扩大价格监测品种、范围,各有关部门要支持价格监测机构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市物价局、农委、商务局、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等部门近期要重点监测粮油、猪油、猪肉、畜肉副产品、蛋、水产品、鲜菜等价格变化,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健全对价格异常波动、抢购等突发价格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价格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
二、保障生猪和蔬菜市场供应。农业、商务等部门要加大生猪和蔬菜的组织调运工作,丰富群众“菜篮子”,努力实现“以量稳价”。对近期调入本市城区定点屠宰的生猪给予每头20元运输费补贴,对市区养殖、种植大户,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具体方案由市农委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增加龙狮桥蔬菜批发市场蔬菜调进量,每天由60万斤增加到90万斤,具体方案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对安庆市龙狮桥蔬菜批发市场进场费降低50%,同时市财政给予进场费的25%补贴,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据实核算。价格部门要对非政府主体投资建设的农产品市场收取的各项费用,加强引导和规范。各蔬菜批发市场要对进入市区的长途贩运驾驶员实行一定的奖励措施,吸引外地菜源。农业、商务部门要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总体规划。
三、加大对蔬菜生产和流通的政策支持。落实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所有收费公路对按规定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交通主管部门要对进入城区的蔬菜零售商实行免收轮渡费。鼓励和支持大型超市与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实施“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认真落实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与农业用水、用电实行同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