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加强城乡客运服务与管理
1.加强城乡客运规范化管理。完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延长服务时间,努力改善城乡居民出行条件。简化许可程序,对城市毗邻地区城乡客运线路实施公交化改造,引导城乡客运与城市间公交线路相互融合、互联互通,着力解决城市毗邻地区城乡居民的出行问题。加快优化城乡结合部线路设置,加大线网密度,建设换乘站点,规范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与城乡班线客运资源整合,避免无序竞争。
2.建立健全城乡客运服务质量规范和质量考评体系。高度重视城乡客运统计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支撑。定期组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强城乡客运服务质量评价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各项资金补贴的依据,并与客运线路招投标及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等挂钩,督促企业规范管理。
3.加快城乡客运技术创新。积极推广智能化调度系统和IC卡系统,逐步建立城乡客运服务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发挥科技手段在经营行为监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大力推进新能源、新技术车型在城乡客运的应用,合理确定适合农村道路出行需求的镇村公交车型。
4.确保城乡客运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强化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公安部门要科学核定车辆载客数和时速,合理划定车辆停靠点,科学指导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在城乡道路条件满足通行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投入有站立乘员席的公交车型从事城乡客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加快城乡客运统筹发展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所需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完善政策措施,出台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切实把加快推进城乡客运统筹发展作为服务民生的“惠民工程”抓实抓好,为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供基础支撑,让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市政府成立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宣传、教育、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管、规划、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客运统筹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推进城乡客运统筹发展列为各级政府城乡统筹工作的重要任务,将城乡客运发展指标纳入城乡一体化、科学发展评价等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引导城乡居民自觉维护城市道路、农村公路以及站(亭)等基础设施的完好,充分利用学校和各种媒体大力普及安全出行知识。
(二)加强行业引导。各地要制订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客运在发展规划、设施建设、服务监管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集约化程度高、服务质量好的企业,在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客运线路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全力打造品牌客运企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对各地城乡客运统筹发展工作进行考核,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反馈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结果可作为各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立项和补助的参考依据。深化行业文明创建,组织开展城乡客运统筹发展示范县(市)建设,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加快全市城乡客运统筹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