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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工作的通知

  注:请在拟报考学校后打√,并在学费来源上填写承担比例。

  附件3: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本着为云南省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宗旨,云南财经大学拟与西南财经大学在云南省招收会计硕士(MPAcc),相关信息如下:
  一、培养目标
  我国的会计硕士教育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着力为我国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培养一批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会计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面向会计职业,培养较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会计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对会计硕士(MPAcc)的具体要求是: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纪观念和职业道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和为人民服务、勇于开拓、艰苦创业、联系群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
  (二)掌握较坚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较宽广的会计实务知识,具备会计职业所需求的知识结构和应用能力。
  (三)能综合运用经济、管理、法律、社会、外语、科技、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会计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五)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会计学专业(CFO)方向。
  三、学制和授课类型
  实行非全日制在职学习方式,在职MPAcc学制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2年,硕士学位论文撰写1年)。
  四、授课地点: 云南财经大学
  五、课程学习及毕业授位
  按照全国会计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须学习下列课程(根据学习方式和培养要求有部分调整):
  (一) 专业基础课:邓小平理论、外语、企业经济学、商法概论、组织行为学、会计职业环境、公司战略决策。
  (二)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成本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与控制信息技术、财务分析与绩效评估、金融机构审计、企业税收筹划、公司治理与管理控制。每个学生可在某个方向内选修,也可以跨方向选修。
  (三)专业实践
  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兼采用讲座、报告等,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成立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吸收会计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加强教学与会计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会计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
  采用学分制。会计硕士学位规定的学分为不低于45学分。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察,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经答辩通过,由西南财经大学按学位条例和学位申请程序审定,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会计硕士(MPAcc)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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