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行署发[2004]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鉴于原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工作变动,为明确职责,便于各县(市)、各单位联系工作,现将调整后的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哈密地区行署专员 副专员工作分工
一、阿布拉江·依明专员,负责行署的全面领导工作。分管行署办公室,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机改),外事(侨务)、督查、边防,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驻乌办事处、三道岭办事处、电子政务等工作。
二、各副专员协助专员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副专员郑焱,负责经济技术协作、旅游、国土资源(矿业开发)、交通、民航、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支援油田建设、融合发展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技术协作)、旅游局、旅游总公司、国土资源局(矿业开发)、哈密招商局、油区工作办公室(融合发展协调领导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局、公路总段、民航(机场公司)。联系工商联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副专员扎坎·海依沙,负责工业经济、外经外贸、商贸流通、金融、保险、证券、外事(侨务)、口岸、民族宗教、民政、残疾人、老龄、法制、行政执法、信访、边防、政法、人防、电力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粮食、物价)、外事侨务办公室、行署法制办、供销社、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集团公司、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公司、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政局、信访局、老龄办、残联、公安局、公安局消防局、林业公安局、司法局(劳教所)、口岸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局、人防办、武警边防支队、武警内卫支队、老爷庙边防检查站、银监局、人民银行哈密支行、工商银行哈密分行、建设银行哈密分行、农业银行哈密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分行、中国银行哈密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哈密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密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哈密分公司、平安保险哈密分公司、外汇管理局、新疆证券哈密营业部、宏源证券哈密营业部、哈密电力公司。
(三)副专员玉素甫·牙合甫,负责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体育、广播电视、知识产权、地震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文体局、教育局、语言文字古籍办、科技局、地震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新疆网络公司哈密公司)、知识产权局、档案局、史志办、南粤文化中心、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各大中专院校、新华书店。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科协、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