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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要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
  (一)学习活动由各县(市)、各部门自行组织,并将学习情况报地区审改办。
  (二)宣传工作由地区审改办统一组织,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和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
  (三)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行政许可业务的人员)、县(市)法制办工作人员的培训由行署法制办统一组织实施。培训工作于2004年2月至6月(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分期分批集中轮训的方式进行。
  各县(市)要按照地区的要求,自行组织实施上述工作,并将实施情况报地区审改办。
  四、积极做好有关学习资料的征订工作
  为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征订中国法制出版社发行的《行政许可法教程》、《行政许可法释义》和《行政许可法实用指南》,这三本书是进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理的法律依据,也是各行政机关必备的工具用书。各县(市),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征订工作,具体事宜与地区行署法制办联系(联系电话:2262022)。
  各县(市)、各部门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按照地委、行署提出的“打造成本洼地,构建服务高地”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附件:哈密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表填写说明

  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哈密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表填写说明

  第一部分:行政许可事项
  1. 行政许可的名称。
  [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第二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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