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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本市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2.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原起草部门按照本次清理工作的要求进行清理后,提出清理建议,于8月31日前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清理表》(附件3)的形式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3.各区县人民政府将本区县汇总的清理结果,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本部门的清理结果,于9月20日前以《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附件4)的形式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4.有关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按照本次清理工作的要求进行清理后,于8月31日前以《集体土地征收规范性文件清理表》(附件5)《集体土地征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附件6)的形式报送市国土局审查汇总,市国土局于9月20日前以附件3和附件6的形式将审查汇总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同时报送电子版,规章清理结果发至:hesf@bjfzb.gov.cn;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发至:zhangying@bjfzb.gov.cn;集体土地征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发至:liutongmin1971@126.com。
  (三)处理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汇总各部门提交的政府规章清理建议,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统一处理,并对外公布。
  2.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汇总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提交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清理建议,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统一处理,并对外公布。
  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本区县、本部门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汇总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市政府法制办按照《通知》要求,汇总本市清理工作结果,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意见确认表》
  2.《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修改对照表》
  3.《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清理表》
  4.《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5.《集体土地征收规范性文件清理表》
  6.《集体土地征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市政府法制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人:
  1.规章清理:贺淑芳;电话:88011878;传真:88011873
  2.规范性文件清理:张颖;电话:88011679;传真:88011861
  3.集体土地征收清理:刘同民;电话:64409683;传真:64409677

  附件1:
  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意见确认表

  填表单位(印章):                            2011年  月 日
规章名称及制定、修改时间 
上位法及制定、修改时间 
涉及的其他政府规章 
处理意见□保留  □修改  □废止
处理意见的理由: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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