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对口支援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616”对口支援工程工作机制、“1+1”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建立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工作机制。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内涵,建立经济支援、干部支援、人才支援、科技支援等相结合的全方位对口支援关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健全环境保护与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湖北武陵山试验区生态补偿的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环境补偿价格改革,提高补偿标准。
(四)创新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加大对试验区人才资源开发的援助和支持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帮助试验区培养急需人才。定期从试验区选送一批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央、省组织的学习培训。省委党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在安排培训计划时向试验区倾斜。加大民族地区干部交流力度,扩大上挂下派范围,增加到中直机关、省直机关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人员数量。根据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实际,为民族地区乡镇分期分批选派科技特派员或博士服务团,协调省属高校、科研单位与民族地区实行结对帮扶,开展科技和人才合作。
(五)创新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投资促进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帮助的投资促进机制。建立试验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创新力度,发挥试验区整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支持金融单位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以激活民间资本、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重点,以实现项目、资金、资本的有效连接为目标,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基金,推动资本市场体制机制创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民族地区内新设金融机构,逐步完善对新设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加快适合于民族地区发展的信贷产品研发,将新型信贷品种和信贷模式在民族地区率先试点;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重点企业、重点农业项目及农业龙头中小企业信贷营销力度,推动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选择试验区部分乡镇作为统筹城乡金融服务创新示范点,开展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所有权质押贷款试点。支持民营资本参与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创新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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