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以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建设,扶持修建窖、井、塘、堰、渠,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切实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干线公路建设,进一步提高技术等级、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公路及桥梁建设,基本实现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并连通大多数自然村。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保障生产生活电力需求,切实解决群众的用电问题。加快农村邮政、通讯、宽带网络、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建成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开展融党务、政务、事务、商务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二十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人口素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重视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提高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加强地方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开展城市与农村医院结对共建活动,定期组织城市医疗专家赴乡村开展巡回医疗,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对艾滋病疫情较重的贫困村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文化、体育扶贫工程,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口素质。
(二十四)深入开展科技扶贫,转变扶贫方式。开展科技扶贫试点,抓好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培训,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围绕支柱特色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力度,提高农特产品的科技含量,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继续选派科技扶贫开发团、科技副县(市)长和科技副乡(镇)长、科技特派员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乡(镇)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五)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全面覆盖没有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常年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探索建立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做好村庄规划,优化居民点布局,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覆盖范围和补助标准。
(二十六)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持续发展。以生态修复和保护为核心,以治理水土流失为目标,以培植森林资源为重点,着力抓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等工程建设,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继续推进沼气建设,带动改厨、改厕、改圈。加强乡村污水、垃圾、粪便处理,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加强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整治力度,科学有效地防治各类地质灾害。
六、社会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