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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劳动监察书面材料网上申报审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劳动监察书面材料网上申报审查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0〕14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提高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自治区开发了劳动监察书面材料审查软件,并于2010年开始在全区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实行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网上申报审查的意义,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网上申报审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网上申报审查工作,要深入各类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网上申报审查的的具体要求和业务流程,及时提供指导服务。根据本地实际,可组织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三、各地力争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用人单位网上注册工作。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网上填报及审查时间,按照自治区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工作要求明限落实。

  四、用人单位在申报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前,应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xjrs.gov.cn或http://www.xj.lss.gov.cn,在最新下载中下载《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操作手册》,并按照手册中的步骤进行企业注册和网上申报。各地经办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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