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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槟榔村、鹿回头村特色村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槟榔村、鹿回头村特色村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办发〔2011〕35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槟榔村、鹿回头村特色村寨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5日

  槟榔村、鹿回头村特色村寨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与民族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凤凰镇槟榔村、河东区鹿回头村特色村寨试点建设工作,实现以特色村寨建设促进我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根据《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等五个村寨为2011年海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的函》(琼族函〔2011〕5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核心,以传承、保护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发展乡村旅游为重点,加快精品旅游景点建设步伐,实现文化资源同旅游资源的有机结合,推动旅游资源向旅游资本转变,推动三亚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产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槟榔村、鹿回头村为试点,探索建设具有浓郁民族文化特色的村寨,重点引导村民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营造以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为品牌的旅游产业发展氛围,提升民族风情文化游和乡村游档次。力争在2011年12月31日前,使槟榔村、鹿回头村基本达到特色旅游村寨创建标准,并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为开发民族特色村寨旅游资源,培育民族特色村寨旅游线路打下良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槟榔村、鹿回头村两个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的有序开展,成立市特色村寨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吴岩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符德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丽玲(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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