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三亚市惠民殡葬补贴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市民政局制定的《三亚市惠民殡葬补贴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三亚市惠民殡葬补贴方案
(市民政局)
根据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 170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惠民殡葬试点工作的通知》(琼民福字〔2011〕 16号)精神,为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切实减轻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负担,结合三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惠民殡葬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切实利益。建立惠民殡葬补贴工作制度,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同时,也有利于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和开展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树立我市文明丧葬风尚,为推动我市殡葬事业的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惠民殡葬补贴对象
(一)户籍在本市,死亡后实行火葬的人员;
(二)户籍在本市的城乡低保、五保、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和百岁以上老年人死亡后实行土葬的人员。
三、惠民殡葬项目补贴标准
(一)户籍在本市死亡后在三亚火葬的人员,可获得下列项目补贴:
1、市内遗体接运费1000元;
2、遗体火化费1000元;
3、1年内骨灰寄存费150元;
4、3天内遗体冷藏费750元;
5、其它丧葬费1000元。
此外,三亚城乡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百岁以上老年人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在享受上述5个项目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奖励3000元。
(二)户籍在三亚市的城乡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百岁以上老年人死亡后,按照市政府指定的公益性公墓内进行安葬的,可获得下列项目补贴:
1、市内遗体接运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