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齐抓共管职责,建立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的领导决策机制。
人口与计划生育关系到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领导协调力度,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规范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作职责,逐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局面。积极开展人口预测,研究提出本地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协调有关人口宏观调控政策,将人口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
建立并完善计划生育属地管理体制,按照“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全面纳入镇区场的管理范围。
在城区,要建立和完善社区、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组成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管理和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落实并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发展以计划生育协会为主的社区群众性计划生育组织。
在农村,要切实做到重心下移到村,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村两委、基层计生专干、计生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便民化、优质化、个性化”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新途径、新载体、新办法。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积极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新局面。
(三)建立法律调控机制。
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依法行政,认真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健全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杜绝违反“七不准”和“十禁止”的行为发生。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实行计生技术服务准入制,规范计生服务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协开展计生法律法规检查、视察活动。
(四)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整合政策资源,完善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和计生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体系。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进一步健全农村和城镇居民下岗企业人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深化拓展计生“三结合”,推进救助贫困母亲和计生困难家庭工作,大力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按照《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三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规定》的规定制定针对独生子女死亡和严重残疾的家庭扶助政策,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在分配宅基地多一人份额的政策。以惠民政策温暖计划生育家庭,以诚信计生取信于民,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