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指导员职责:承担线条农技推广工作基础上,负责联系基地、农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营销指导等工作,并负责对农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
乡镇责任农技员和驻村干部职责:乡镇责任农技员按照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一方面,担任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产品营销等线条责任人,负责相关线条方案设计、业务培训、督查落实、材料汇总以及与上级部门联系衔接。另一方面,担任2-3个村、20个农业重点户、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服务片区负责人,综合履行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职责,做到有分有合,相互兼顾。乡镇驻村干部组织建设村农业服务站,落实服务人员,督促村服务站开展综合农业服务工作;帮助村级服务站,建立植保服务组织,实行统防统治;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
村级农业服务助理员职责:村级农业服务助理员主要承担本村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产品营销信息发布等职责。组织建立植保服务队,实行统防统治;提供病虫防治信息,指导农民病虫防治;提供重大植物疫情,协助农业部门做好防控、扑灭工作;种植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等。
(三)强化考核管理。
建立以乡镇(管理区)农技人员为主体,乡镇干部、村干部、乡土人才、种养殖大户以及农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人员共同参与,责任到位的农业服务运行机制。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继续实施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对乡镇责任农技员年度考核实行乡镇(管理区)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按6:4共同考核,考核结果由乡镇(管理区)政府汇总报组织和人事部门。
四、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服务能力
(一)改善办公条件。各乡镇(管理区)要落实和改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如:配备电话、电脑、复印机、传真机、课桌椅、多媒体教学等)。实现农业综合服务机构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保证农技人员能够及时、便捷、高效地开展各类公共服务。加强村级服务站的办公、宣传以及培训、信息等设施建设。
(二)改进技术手段。建设农产品质量、土壤、种子、动植物简易检测实验室,提高农业服务水平。重点配备病虫害诱杀灯、手持式GPS、普通显微镜、昆虫解剖镜等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处置设备;农残快速检测仪、土壤养分测定仪、恒温箱等农产品质量、土壤检测设备;普通台式天平、分析天平、烘箱、冰箱、实验室用空调等实验配套设备;动植物检疫的采样、快速检疫、检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