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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领导,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三)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各项管理职责,切实把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规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考虑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忽视防震减灾工作的典型事例予以公开曝光。
  (五)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照现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定,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考评体系。坚持将防震减灾事业与关系到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总结,健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全民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发改、规划、地震、消防、交通、财政、住建、民政、教育、卫生、公安、电力、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共同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
  (六)建立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各区镇和部门年度考核范畴。对有关领导和部门实施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在当年年度考核未完成防震减灾责任目标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造成重大事故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实行防震减灾问责约谈制度。对因防震减灾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有关区镇、有关部门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进行约谈。
  (八)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要完善防震减灾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地震新闻发言人、新闻报道快速反应、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新闻媒体要加强防震减灾新闻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同时,市地震部门要做好防震减灾信息服务,满足公众知情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三、全力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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