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关于批准李勇等70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职称办〔2011〕9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职称办,各有关地、州、市人事局职称办,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李勇等70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人)
(一)昌吉回族自治州(1人)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李勇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1年4月7日起计算。
(二)哈密地区(1人)
哈密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队:买合苏木·吾斯曼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1年3月18日起计算。
(三)自治区水利厅(2人)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范建军、何淑丽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1年4月7日起计算。
二、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人)
昌吉回族自治州
中粮新疆屯河加工番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丁生林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1年4月7日起计算。
三、畜牧(兽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人)
(一)高级畜牧师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巩留县城镇兽医站: 阿克依开提·巴依都来提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1年2月20日起计算。
2. 乌鲁木齐市
市畜牧水产草原站: 努尔别克·哈木巴太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1年4月26日起计算。
(二)高级兽医师
阿勒泰地区
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乡畜牧兽医站: 达列里汗·木黑汗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0年11月16日起计算。
四、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