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当前,人民群众特别是部分返乡农民工、破产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将会增大。同时,在房地产市场、企业债权债务、企业劳资关系等领域存在产生群体性纠纷的现实风险。要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宣讲法律政策,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
二、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职能优势,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围绕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问题,围绕和谐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切实可靠的法治保障,保证上级决策部署的顺利贯彻实施,促进富民强县。
基本目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危机对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消极影响,为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任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进行广泛动员,调动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行政护航经济发展的整体效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部门和从业人员要勇挑重担,拓宽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法律援助部门要健全组织网络,降低援助门槛,加大工作力度,特别要关注返乡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实实在在地替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带来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趋势,努力预防和化解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法治环境;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扩大内需、财政金融、市场投资、环境保护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监狱劳教部门要认真分析金融危机产生的不利影响,加大改革力度,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2009年,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将广泛动员组织全县100余名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9名律师、2名公证员、1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500余名人民调解员及从事司法鉴定人员,整合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等各项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