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是司法行政部门着眼当前实际,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规范社会经济行为,化解各类矛盾,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入开展此项活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县委政法委要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为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环境;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认识,积极配合,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20日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
为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应对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怀化市委政法委关于转发<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怀政法[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实意义与作用
1.强化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主动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为有效化解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如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必将成为近几年内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县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是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实践。
2.强化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新一轮积极拉动内需,全面扩大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引导下,相关产业必将出现一轮投资、整合热潮。在企业融资、能源、环保、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包括交通、水利、民生等在内的重点建设项目领域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将出现大幅增长。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是司法行政积极作为,服务富民强县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