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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的通知
(宿政发〔2011〕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度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2011年度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
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

  为组织实施“十二五”高新技术发展“双倍增”工程,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并引导全社会增强自主创新意识,自觉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决定开展2011年度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以下简称R&D)考核评比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评对象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
  二、考核内容
  (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考核内容。2011年主要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总量及其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占比的基本目标为8%。考核指标及计分表详见附件1;2011年目标值详见附件2。
  (二)R&D考核内容。主要为建立R&D动态监测机制、R&D占比和增幅。其中,“建立R&D动态监测机制”主要指县、区配合市统计局、科技局完成R&D统计数据的组织相关单位填报、监督、审查以及完成上报任务的完成率;“R&D占比”主要指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之比;“R&D增幅”主要指与上年度相比的提高值。R&D考核指标及计分表详见附件3;2011年考核指标详见附件4。
  三、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加权法计分。
  考核评比以市统计部门及市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范畴以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为依据。
  四、表彰办法
  根据考评结果,分别从五个县区中取前3名、五个园区中取前3名分别授予“2011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先进县(区)称号”和“2011年度宿迁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先进县(区)称号”。各县、区有功人员分别授予“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和“宿迁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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