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办发〔2011〕54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县党委和自治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自治区、市驻融各单位:
经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5.24”全区安全生产约谈警示会、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第二次会议以及柳州市2011年第二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暨道路交通安全约谈警示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联合执法的措施,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工作目标
(一)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二)非法营运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四)农业机械、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得以及时消除。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 空 自治县党委常委、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谭鹿生 自治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潘劲涛 自治县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蒋 勇 自治县副县长
成 员:唐兰珍 自治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