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周晓慧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周晓慧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连政发〔2011〕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4月,财政部综合司经济预测处副处长周晓慧同志来我市挂职,担任连云区委常委、副区长,市财政局副局长,现已期满。该同志挂职一年来,积极融入我市沿海开发大局,注重调研,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积极引入财政创投理念引导新兴产业发展,使我市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提出通过抵押海域使用权发行债券融资,有效解决了我市沿海开发资金需求;积极协助我市争取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核电优惠财税政策、30万吨级航道中央财政补贴以及海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等重大事项,为连云港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鼓励争先创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周晓慧同志记二等功一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